告 示
因房屋登记数据整合的需要,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已登记的房屋在新系统首次办理除档案查询、领证业务外的其他房屋登记业务的,请先到二楼引导台取号,然后到26号窗口申请房屋登记预审。预审业务(除复杂预审和批量业务)当场办结,请您耐心等候通知,领取预审结果。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