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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苏州市区所有存量房出售或承购信息,必须在经房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公开对外挂牌;所有房产中介,必须通过网络操作从事居间代理经纪业务;所有买卖契约和出售(承购)居间代理委托协议,也必须通过网上管理系统在线签订并及时备案。 苏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吴小华表示,实行这一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信息透明,抑制交易中间的投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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