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整理) |
住宅类登记 |
收费标准 |
关于权属证书工本费的特别规定 |
免收情形 |
减半情形(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
只收取10元工本费情形 |
开发商、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自建申请首次登记 |
80元 |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费,向一人以上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收取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工本费(如抵押权登记核发的登记证明不收工本费) |
查封登记 |
更正登记 |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购买、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转移登记 |
注销登记 |
异议登记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住宅及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共有性质发生变更 |
预告登记 |
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
夫妻间不动产权利变更,申请登记的 |
抵押登记(含首次、变更、转移) |
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所致更正登记 |
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不动产 |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设置地役权(含首次、变更、转移) |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证书的。(单独核发依据非住宅类收取)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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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整理) |
住宅类登记 |
收费标准 |
关于权属证书工本费的特别规定 |
免收情形 |
减半情形(含第一本证书工本费) |
只收取10元工本费情形 |
非住宅类登记 |
收费标准 |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费,向一人以上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收取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工本费(如抵押权登记核发的登记证明不收工本费) |
因行政区域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街道、门牌或房屋名称变更申请登记的 |
关于计费单位的规定 |
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
550元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
按件计费、不得以面积、体积或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的为一件,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取。 |
海域使用权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农用地或森林、林木的承包经营权 |
无建筑物、构建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
费用的承担主体 |
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
共同申请的,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上的一方缴纳,如买受人、抵押权人、地役权人等。权利人共有的,由共有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权利人自行协商。 |
耕地、草地、滩涂、水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
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改区改造安置房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不动产登记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登记费及测绘费转移给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亦不得转移抵押权登记费。 |
地役权 |
国家法律、法规起伏不定予以免收的情形 |
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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